吊裝作業中安全措施
4.1
吊裝作業時應明確指揮人員,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;應佩戴安全帽,安全帽應符合
GB 2811 的規定。
4.2
應分工明確、堅守崗位,統一指揮。指揮人員按信號進行指揮,其他人員應清楚吊裝方案和指揮信號。
4.3
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,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、地錨受力情況,發現問題應將工件放回地面,排除故障后重新試吊,確認一切正常,方可正式吊裝。
4.4
吊裝作業中,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。室外作業遇到大雪、暴雨、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,應停止作業。
4.5
吊裝過程中,出現故障,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,沒有指揮令,
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。
4.6
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,升降、運行應保持
同步;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地載荷不得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