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車的通用技術要求:
(1)流體介質途徑管路及腔(箱)體均不能有跑、冒、滴、漏、滲現象;
(2)傳動部分檢查,運轉部件應靈活,不應出現卡、塞、振、抖 現象;
(3)對于試車中需進行打壓試驗的設備,試驗結束后應進行管道放空。
(4)安全制動系統必須動作靈敏;
(5)電氣元部件動作應靈敏可靠,不應有打火、漏電現象發生;
(6)設備各主要承載、受壓部位(如軸承、齒輪箱、電機等)的溫度、噪音均不能超過設備出廠設計要求;
(7)接地保護必須按照國家行業標準進行試驗;
(8)機臺配線、布管、電氣接線均應規范合理,不得有捆、拉、吊、綁現象;
(9)竣工資料要求齊全(包括各類變更、安裝記錄、試車記錄)。
(1)流體介質途徑管路及腔(箱)體均不能有跑、冒、滴、漏、滲現象;
(2)傳動部分檢查,運轉部件應靈活,不應出現卡、塞、振、抖 現象;
(3)對于試車中需進行打壓試驗的設備,試驗結束后應進行管道放空。
(4)安全制動系統必須動作靈敏;
(5)電氣元部件動作應靈敏可靠,不應有打火、漏電現象發生;
(6)設備各主要承載、受壓部位(如軸承、齒輪箱、電機等)的溫度、噪音均不能超過設備出廠設計要求;
(7)接地保護必須按照國家行業標準進行試驗;
(8)機臺配線、布管、電氣接線均應規范合理,不得有捆、拉、吊、綁現象;
(9)竣工資料要求齊全(包括各類變更、安裝記錄、試車記錄)。